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26日訊日前,財政部公布2019年度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名單,確定全國59個市(州、區)入選首批試點城市。
據悉,從2019年起,中央財政通過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每年安排約20億元資金,支持一定數量的試點城市。試點期限暫定為3年,東、中、西部地區每個試點城市的獎勵標準分別為3000萬元、4000萬元、5000萬元。獎勵資金可用于試點城市金融機構的民營和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或代償,或用于試點城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資本補充。試點城市應注重加強部門統籌協調和政策聯動,特別是與中央財政已出臺的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代償補償等政策形成互補和合力,不得對同一主體重復安排資金支持。鼓勵有條件的省份適當安排資金比照開展省內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工作。
接下來,對試點城市績效情況重點評價將涉及四個方面內容:一是金融服務民營和小微企業總體狀況(占比40%)。二是完善融資擔保和風險補償機制情況(占比30%)。三是金融綜合服務和創新情況(占比20%)。四是金融帶動地方發展情況(占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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