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稅務局:供暖費可按規定稅前扣除 前提是企業為員工提供相關費用的報銷福利
本報訊(記者??張欽)每逢歲末都是企業為員工報銷醫藥費、供暖費、物業費等費用的時候,北京市稅務局昨天針對企業的這些報銷費用涉稅問題予以明確,這些費用可按職工福利予以稅前扣除。不過據有關人士介紹,這一稅務問題涉及的是企業稅務而非個人稅務,因此享受這一稅前扣除的前提是企業為員工提供相關費用的報銷福利。
北京市稅務局昨天介紹,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的規定,企業為職工住房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屬于職工福利費范圍。企業發放的供暖費及物業費補貼屬于為職工住房所發放的支出,可作為職工福利費支出,按照相關規定稅前扣除。已實行貨幣化改革將供暖費及物業費作為工資薪金發放的,不得再通過報銷的方式重復列支。
除了供暖費,對于歲末年初企業為員工報銷醫藥費的計稅問題,北京市稅務局昨天明確,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的職工醫療費用可以作為福利費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因此對于未實行醫療統籌的企業,其為員工報銷的醫藥費屬于職工福利費支出;已實行醫療統籌(包括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企業,其為員工報銷的醫藥費不屬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不得作為職工福利費支出從稅前扣除。
與之相關,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屬于職工福利費的范圍。對于職工以發票形式報銷的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費用,實質還是企業發放,因此可作為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補貼,按照職工福利費支出的相關規定稅前扣除。
另外,職工福利費包括企業為職工衛生保健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因此企業發生的職工體檢費用也屬于職工衛生保健方面的支出,可以作為職工福利費支出,按照相關規定稅前扣除。
北京市稅務局表示,企業為員工提供集體宿舍的支出,屬于企業為員工提供的用于住房方面的非貨幣性福利,可作為福利費支出,也可按照相關規定稅前扣除。
責任編輯:阮璐陽
關注微信公眾號(kjxw001)及微博(中國科技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