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云南普洱思茅農商行2宗違法遭罰 貸款審查嚴重不盡職
銀保監會網站今日公布的中國銀保監會普洱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普銀保監罰決字〔2019〕1號)顯示,云南普洱思茅農村商業銀行存在貸款審查嚴重不盡職,信貸資金回流借款人,部分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行業;調整風險分類結果,隱匿資產質量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中國銀保監會普洱監管分局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45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任職資格審查任命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
(二)拒絕或者阻礙非現場監管或者現場檢查的;
(三)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的;
(四)未按照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
(五)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
(六)拒絕執行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措施的。
以下為原文:

(責任編輯:DF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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