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全國首例因網絡個人大病求助引發的糾紛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朝陽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籌款發起人莫先生隱瞞名下財產和其他兩項社會救助,違反約定用途將籌集款項挪作他用,構成違約,一審判令莫先生全額返還籌款153136元并支付相應利息。
這是國內首例網絡個人大病籌款平臺起訴用戶勝訴的案件。平臺的勝訴,樹立起網絡個人大病籌款行業的一個重要的里程碑,代表網絡個人大病籌款行業已從單純“行善”階段升級到“行善+止惡”階段。
水滴籌表態,感謝法院支持全部訴訟請求,會嚴格按照即將頒布的自律公約2.0的要求,不斷提高平臺風控水平,進一步保障廣大用戶的合法權益,同時繼續積極打擊不誠信籌款行為,維護純凈的網絡個人大病籌款行業環境,讓每一份善念善行都不被辜負、不被欺騙,讓每一份愛心籌款都能傳遞給真正需要幫助的患者。
被判返還籌款的莫先生,是不誠信籌款的一個典型代表。
因兒子出生后身患威斯科特-奧爾德里奇綜合癥,2018年4月15日,莫先生在水滴籌平臺為兒子發起籌款目標為40萬元的個人大病籌款,最終籌得15.3萬余元。2018年7月23日,莫先生的兒子不幸因病不治身亡。
2018年7月27日,莫先生兒子去世后的第5天,莫先生的妻子許女士向水滴籌舉報,莫先生在水滴籌籌到的款項基本沒用做兒子治療,且“孩子父親是拆遷戶,家里有房,還有店面,并不存在借錢的情況”……
根據《水滴籌個人求助信息發布條款》,在發起人有虛假、偽造和隱瞞行為、求助人獲得資助款后放棄治療或存在挪用、盜用、騙用等行為時,水滴籌平臺有權要求發起人返還籌集款項。
水滴籌公司收到許女士舉報后,向莫先生進行情況了解和核實,要求莫先生提交增信信息,莫先生稱“申請過兩個基金共六萬后看病花費約3萬,余下的在醫院還沒動用孩子就沒了”,并表示水滴籌余款愿意拿來做慈善或退回。
2018年8月27日,水滴籌公司正式向莫先生發送律師函,要求其在8月31日前返還全部籌集款項。莫先生收到律師函后,并未返還。
為此,2018年9月,水滴籌公司向北京朝陽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莫先生全額返還籌集款項153136元,并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自2018年8月31日起的利息。
朝陽法院經審理認為,莫先生隱瞞家庭財產信息、社會救助情況構成一般事實失實,莫先生違反約定用途使用籌集款的行為屬于將籌集款挪作他用,上述行為構成違約。最終,朝陽法院對水滴籌公司要求返還籌集款的訴訟請求予以了支持。
網絡個人大病籌款平臺的初衷,是利用互聯網科技集合社會的小善力量,為陷入大病困境的個人和家庭帶去希望、溫暖和幫助,但本該美好的事物,卻因為少數人不誠信籌款蒙上了一層灰塵。
這不僅大大傷害了積極捐款的愛心人士,還打擊了整個社會獻愛心的積極性,更可能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得不到幫助,流毒無窮。朝陽法院的判決結果,是對不誠信籌款行為的警示,也是對整個社會善心善行的捍衛。
多頭并舉,嚴格審核+警企聯動呵護善心
網絡個人大病籌款平臺的出現,大大緩解了大病后無保障人群的醫療資金壓力。
截至2019年9月底,水滴籌已成功為經濟困難的大病患者免費籌得235億元的醫療救助款,近2.8億愛心人士支持了平臺的救助項目,共計產生了超過7.5億人次的愛心贈與行為。
據了解,從2016年7月成立起,水滴籌就對不誠信的籌款行為深惡痛絕。一方面,嚴控審核流程,通過證明材料審核、第三方數據校驗、醫院實地探訪等核實方式,水滴籌構建了內外部聯合、線上線下協同的層層審核機制。另一方面,積極聯合各方力量,打擊不誠信行為。
在求助信息公示審核方面,平臺會要求發起人逐項清晰說明患者的疾病情況、家庭經濟情況、醫保情況、商業保險情況、籌款用途等各項信息,并將相關信息向患者社交網絡中的所有用戶充分公示。用戶會對求助信息進行證實、舉報、評論,而平臺會針對其反饋的信息進行進一步的核實,比如與患者的就診醫院進行電話或實地核實、由村(居)委會提供家庭情況證明。
在求助發起、傳播、提現等整個過程中,水滴籌借助社交網絡傳播驗證、大數據監控、輿情反饋等技術和手段對求助信息進行全流程的動態監控。對于監控到的任何問題,水滴籌都會在第一時間啟動全面調查。
在籌款項目通過審核及公示無誤后,平臺也會優先打款給醫療機構、慈善組織等,用于患者治療,避免挪作他用。
[ 責編:鐘蕾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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