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訊(記者 姚坤森)10月29日,“互聯網社交平臺知識產權保護論壇”在京舉行。全國政協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中國版權協會理事長閻曉宏說,當下互聯網著作數量井噴式發展,如果繼續用傳統思維和方式解決問題,很難有效解決新出現的版權糾紛,必須完善對文字、短視頻作品的版權保護,讓更有價值的作品權利人權利得到維護。
《2019微信知識產權保護報告》顯示,版權保護方面,2018年以來,超15萬篇涉嫌版權侵權的公眾號文章被刪除,全平臺超過1億篇公眾號文章獲得“原創”標識。同時,微信平臺推出的行業首創“洗稿”問題治理措施,解決了近200起爭議糾紛,為此,建立起以“原創聲明功能”為核心,以“侵權投訴快速處理”以及“洗稿投訴合議機制”為配套的立體化文字作品保護防線。
根據該功能,公眾號可對其發布的文章自主進行原創聲明,經過系統識別比對后,其文章獲得“原創”標識,當其他公眾號在微信公眾平臺轉載已進行原創聲明的文章時,系統會自動為其注明出處。
2018年至2019年上半年,微信核實并刪除抄襲、未經授權發布等版權侵權文章超150000篇,其中,因侵犯權利人發布的公眾號文章版權而被刪除文章達130000余篇,因侵犯權利人微信公眾平臺之外文章的版權而被刪除的文章達20000余篇。同時,當權利人在微信公眾平臺發布文章時,若發現文章被其他用戶搶先發布并違規標識“原創”,權利人可以通過微信設置的便捷申訴入口和“違規標識原創”投訴入口反饋,微信予以快速審核。
上線半年微信“洗稿”投訴合議機制解決近200起爭議糾紛。對侵權投訴機制無法判定為明顯“抄襲”、但可能有“洗稿”爭議的公眾號文章投訴,微信公眾平臺將邀請 “洗稿投訴合議小組”對文章作出評定。經合議若達到“洗稿”處理標準,“洗稿”內容將被替換為原創作者的內容,合議結果也向用戶公開展示。截止目前,微信快速核實并取消違規標識“原創”的文章超290000篇。
“隨著網絡內容產品的移動化、社交化、碎片化,引發出的更復雜的侵權盜版形態和利益分配的格局,導致侵權成本低,追責難。”中央宣傳部版權管理局二級巡視員宋萍萍指出,近年來,知識產權的侵權呈現出了隱匿性、復雜性、地域性和多變性等新特點,為知識產權保護帶來了一系列的新問題、新挑戰。
她表示,隨著網絡技術的不斷迅猛發展,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變革,為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提供了新引擎。通過技術創新與知識產權保護結合,互聯網公司在實踐中形成了打擊侵權的平臺治理方案,如微信推出的全電子化侵權投訴流程、原創保護功能等舉措,在構建良好網絡版權保護機制方面提供了新探索 。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講席教授、博士生導師、凱原法學院院長孔祥俊認為,互聯網平臺積極主動做好知識產權保護,除了平臺本身是知識產權保護的受益者外,也是社會責任擔當的表現。平臺經營者在網絡治理中有特殊的責任和地位,平臺是經營活動和社交活動的重要場所,也是知識產權活動重要的實施地,網絡的便利和快捷既有利于平臺價值的實現,也可能給知識產權造成損害。
他還提到,互聯網公司對于平臺上的活動有技術和監控上的一些優勢,同時也有保護的動力,互聯網平臺知識產權保護的矛盾在于,保護權利與促進發展的統一,同時保持二者之間的平衡。需要根據各類網絡服務提供者、網絡平臺的特殊性,明確相應的義務和需要承擔的責任,不能單一化,這樣才利于平臺的健康發展。
“平臺的經營者往往是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的探索者和開拓者,由于處在互聯網科技發展的最前沿,最早遇到一些知識產權保護的新情況。”在孔祥俊看來,像微信所做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做法本身會成為今后行業內的慣例,甚至于上升為法律規則和行業標準。在這種情況下,互聯網平臺往往成為規則的“策源地”。
[ 責編:李方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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