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巧勁”激發企業治污動力
威利?
10月16日,生態環境部官網發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9年-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要求今年秋冬季(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間,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要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減少6%。(10月17日《北京青年報》)
近年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但秋冬季期間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嚴峻,必須保持奮發有為的進取精神,持續砥礪奮進、攻堅克難。企業是大氣污染治理的重要責任主體,能否全面完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企業是關鍵。《方案》明確了攻堅行動的基本思路:堅持標本兼治,突出重點難點,積極有效推進散煤治理,嚴防“散亂污”企業反彈,深入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和企業集群綜合整治,并提出了一系列促進企業治理污染的新舉措。深入落實《方案》,實現標本兼治,既要嚴格依法監管,又要寓監管于服務;既要有愚公移山的苦干精神,又要有善抓善成的“巧勁”,推動企業不折不扣地落實主體責任。
一是加強研判指導,優化服務企業舉措。《方案》提出“提前研判未來空氣質量變化趨勢”,并提出“將頻繁啟動橙色及以上預警時,可提前指導行政區域內生產工序不可中斷或短時間內難以完全停產的行業,預先調整生產計劃”。各地要努力提升研判的針對性、準確性和前瞻性,積極為企業出謀劃策,提供貼心、暖心服務,將指導工作做到位,求得企業發展和污染防治的最大公約數,將監管執法行為變成體現為民情懷,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實踐。
二是積極分類施策,發揮正向激勵效應。《方案》提出將鋼鐵、焦化等重點行業的企業分為A、B、C三級,實施差異化應急管理和動態管理。其中,A級企業在重污染期間可不采取減排措施;B級企業適當減少減排措施,體現了問題導向之下精準施策的原則和策略。各地要堅決克服“一刀切”思維,建立健全差異化動態管理辦法,規范企業分級,嚴格實施差別化管控,注重發揮正向激勵效應,促使更多企業更加自覺地開展污染治理,主動加強技術改造,深入推進節能減排。
三是精心培育“標桿”,以點帶面示范引領。《方案》提出“要培育、扶持、樹立標桿企業,引領集群轉型升級”。各地要以培育、扶持、樹立標桿企業為契機,積極打造“頭羊效應”,激發廣大企業治理污染斗志,凝聚力量。同時,認真總結標桿企業的經驗做法,為其他企業提供行動指南,以點帶面,引領其他企業見賢思齊,增強社會責任感,“不用揚鞭自奮蹄”,找準努力的方向,奮起直追,提升短板。進而,事半功倍地推進企業集群綜合整治。
四是依托現代科技,提高監管執法效能。《方案》提出:“創新監管方式,充分運用電網公司專用變壓器電量數據以及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技術,扎實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及監管工作”。各地要加大投入,提高現代監管裝備水平,著力提升信息化應用水平。同時,加強崗位練兵和業務培訓,增強監管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進而,依托現代科技的強有力“助攻”,不斷提高監管執法效能。
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努力讓藍天白云成為生活常態,既是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和民心工程,也是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實現清潔生產的助推器。我們相信,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的各地政府一定會認真貫徹《方案》,堅持標本兼治,寓監管于服務,善用“巧勁”推動企業環保主體責任落實,圓滿完成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進一步提升群眾環境獲得感和幸福感。
責任編輯:李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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