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提供非法刷機服務 兩公司被判賠50萬
10月9日上午,杭州互聯網法院對首例因“刷機”引發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進行宣判。法院經過審理認為,杭州某科技公司、深圳某科技公司共同實施提供非法刷機服務的行為,構成共同侵權,同時構成不正當競爭。法院判決兩公司賠償OPPO公司、東莞某科技公司50萬元。
OPPO為何起訴兩家小公司?
在智能手機不斷普及的情況下,通過一定的方法更改或替換手機中原本存在的軟件或者操作系統的刷機現象屢見不鮮。此前,OPPO公司和東莞某科技公司將兩家科技公司告上法庭。
OPPO公司和東莞某科技公司稱自己是OPPO品牌手機制造商以及該品牌手機操作系統ColorOS產品的著作權人和所有權人,通過上述操作系統對品牌手機內置軟件商店、游戲中心、閱讀等移動應用程序進行運營以獲利。
兩名原告在起訴狀中表示,杭州某科技公司通過運營網站線刷寶以及自主開發的刷機軟件為其注冊用戶提供針對OPPO品牌手機系統ROM的開發、定制、下載及安裝服務,深圳某科技公司則為線刷寶網站的實際收款方。兩名原告認為,上述二者的刷機行為侵害了其正常運營秩序,損害了其他用戶的合法權益,構成不正當競爭。
非法刷機行為有什么影響?
杭州互聯網法院認為,作為手機生產商,OPPO公司應享有其后續流量變現的權益。因此,OPPO公司通過應用軟件分發服務的商業模式以實現盈利需求,獲得的是合法競爭利益和商業優勢,應當受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同時東莞某科技公司是該種增值服務的實際運營者,也享有相關權益。
杭州互聯網法院認為,杭州某科技公司提供的刷機服務行為具有不正當性,屬于非法刷機,直接干擾了兩原告的商業模式,實質性替代了兩原告基于OPPO手機操作系統所帶來的競爭優勢和商業利益,擾亂了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既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也違背了手機行業所公認的商業道德。
非法刷機服務阻斷手機廠商和用戶的聯系,更產生其他內置應用軟件提供主體獲取個人數據進行二次開發或利用,卻無法得到監管和控制等風險,可能損害用戶利益,危害整個網絡數據安全,最終損害互聯網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此外,兩被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將原裝操作系統互聯網入口切斷,并移除該入口各項自有或第三方應用,替換成兩被告指定的合作應用,構成了對原告應用軟件分發服務商業模式的顛覆性破壞,削弱了其市場競爭優勢和核心競爭力,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互聯網法院的法官怎么看?
杭州互聯網法院認為,兩被告提供非法刷機服務并獲利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損害了兩原告利益,應承當包括停止侵權等法律責任。綜合考慮之后,法院酌情確定50萬元的賠償數額。
杭州互聯網法院法官表示,刷機是一種對用戶來說具有積極作用的技術手段,手機廠商應當對該行為保持一定的容忍,但刷機應通過正當合法的方式進行。通過對他人具有智力成果和技術保護的操作系統進行破解、刪除、修改而實施的刷機行為,已超出技術中立范疇。
法官表示,杭州某科技公司作為手機軟件經營競爭者,理應尊重他人合法權益,在商業活動中避免利用技術手段妨礙同行業競爭者的正常經營活動。但其行為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了本應屬于兩原告的市場關注和商業利益。
法官指出,手機廠商基于其開發的手機操作系統而形成的商業模式及帶來的經濟利益固然應予以保護,但并不意味手機廠商據此形成一種排他性的壟斷性權利,其無權禁止其他軟件經營者獨立開發手機操作系統并提供刷機服務,更無權限制手機用戶的自主選擇權和知情權。法律所禁止的是通過不正當手段對手機廠商的操作系統破壞或干擾的非法刷機行為。文/本報記者??李鐵柱
責任編輯:覃肄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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