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9日,北京互聯網法院掛牌成立。同時,36歲的北京鐵路運輸法院被撤銷。從“鐵路”到“互聯網”,專門法院的變化見證著法治進程。
北京鐵路運輸法院初建于1954年3月,當時稱為“北京鐵路沿線專門法院”,僅存在三年就被撤銷。1980年,北京鐵路運輸法院恢復籌建,1982年5月1日正式辦案。
1995年,劉永昌調入北京鐵路運輸法院任副院長。“我們那法庭,離鐵道邊不到十米。開庭時后面火車過著,‘嘩——’,什么都聽不見,只能暫停。”劉永昌回憶道。法庭不夠用怎么辦?辦公室也能開庭。法官在辦公室里擺幾把椅子,民事案件原告坐一邊、被告坐另一邊。
2012年6月6日,北京鐵路運輸法院納入國家司法管理體系,移交后實行屬地管轄。也是在這一年,劉永昌退休離開了法院。
作為跨行政區劃的法院,當時北京鐵路運輸法院受理案件的地域范圍不局限于北京市,有一部分當事人居住在河北承德、張家口等地。
上世紀90年代,北京鐵路運輸法院建立了巡回法庭機制。“巡回法庭成立之后,我們每個月都要去承德、張家口兩地巡回審判。”原北京鐵路運輸法院審監庭庭長尚晉彰曾經是巡回法庭的負責人,一趟趟綠皮火車和招待所里的合議庭拼湊起那段記憶。
從北京西站坐火車一路向北,幾個小時后,尚晉彰和同事下車后在招待所住下,來不及休息就得開始整理手頭的案卷。由于法官輪流巡回開庭,能調解的案子承辦法官會提前整理好案件材料,給巡回開庭的同事,法官再打電話給當事人,約到招待所面談,房間也變成了法院辦公室。
“來到互聯網法院以后,我有點‘劉姥姥進大觀園’的感覺。” 原北京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庭庭長、今年69歲的韓東山這樣描述參觀北京互聯網法院的感受。
“互聯網法院自己的區塊鏈‘天平鏈’,能保證證據的真實性,還能防止篡改,有利于在很短的時間內,達到原來審判需要花費很大精力才能解決的問題。”在傳統的司法審判程序中,民商事案件的證據需要當庭質證或是提前送達。
在以前送達實在是個“麻煩事兒”。有的電話通知不到,需要送傳票到外省,寄掛號信也難送到本人手里,“寄到農村是大隊小學負責收,這個人也可能不在村里,傳票就扔在小學沒人管。”韓東山說。
“那時執行靠決心、靠毅力、靠跑得快、靠不怕風險、靠夜執。”曾長期在法院執行一線工作的韓東山說。在一件合同糾紛案中,被執行人是北京市遠郊區縣的一家水泥廠,欠款有幾十萬元。水泥廠經營不景氣,執行法官上門去一次只能拿出一兩萬元來,韓東山記得,他跑了46次才結案。
“發生問題以后要解決問題,才出現了制度、措施和法律。所以互聯網法院還要在司法實踐的同時,參與相關司法解釋的制定,這也為互聯網法院的發展提出了更多新的要求。”劉永昌說。
(責任編輯:DF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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