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4日下午主持記者會,宣布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將從10月5日凌晨起實施。《新聞聯播》昨天晚間四連發,用五分多鐘的篇幅對此事進行了重點報道。
第一發丨香港訂立《禁止蒙面規例》 5日生效
根據相關規定,任何人不得在身處受規管的公眾集會或游行,包括非法集會、未經批準的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違例者最高可監禁1年,罰款2.5萬港元。?
林鄭月娥強調,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不等于香港進入緊急狀態。《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下,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時,可訂立任何其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
第二發丨國務院港澳辦:制訂“規例”合法合理合情 極為必要
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表示,香港局勢發展越來越清楚地表明,圍繞移交逃犯條例修訂出現的風波已經完全變質,正在外部勢力的插手干預下演變為一場“港版顏色革命”,某些街頭抗爭正在向有預謀、有計劃、有組織的暴力犯罪方向演化,已經嚴重威脅到公共安全。當前香港面臨的最大危險是暴力橫行、法治不彰。在此情況下,特區政府制訂《禁止蒙面規例》,合法合理合情,極為必要。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都已制訂禁止蒙面的法律,在香港實施上述規例,并不影響香港市民依法享有包括游行集會自由在內的各項權利和自由。
發言人表示,香港當前亂局不能無休止地持續下去,現在已經到了以更加鮮明的態度、更加有效的舉措止暴制亂的重要時刻。中央政府將繼續堅定不移地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支持林鄭月娥行政長官帶領特區政府依法施政。
第三發丨香港中聯辦:堅決支持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負責人4日發表談話指出,中央始終堅持“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但絕不會容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的行徑一而再再而三發生。連日來,蒙面暴徒還多次公然侮辱和焚燒國旗、毀壞國慶標語牌,涂寫侮辱國家和民族的字句。對這些違反基本法和香港本地法律、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的行徑,必須依法予以懲處。
該負責人強調,中央政府相信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能夠用好香港本地現有法律,依法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我們對此予以堅決支持。
第四發丨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禁止蒙面 止暴制亂》
文章強調,暴力橫行、法治不彰,是香港最大的危險。頒布《禁止蒙面規例》,對香港社會而言是一個契機。所有愛國愛港者都應積極擁護支持這一規例實施,維護法治尊嚴、共同止暴制亂,讓香港社會早日恢復安寧,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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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環球網、新聞聯播微信公號(責任編輯:馬金露 HF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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