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20日訊 中國人民銀行網站昨日公布的人民銀行濰坊市中心支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濰銀)罰字〔2019〕第9、10、11號)顯示,山東青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行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山東青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人民銀行濰坊市中心支行對山東青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處以人民幣20萬元罰款,對2名相關責任人員共處2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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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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