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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茅臺申請“國宴”商標被駁 法院:對同行有失公平

            2019-09-17 06:01:28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 北京青年報

              “國酒茅臺”商標申請失敗之后,茅臺申請“茅臺國宴”商標又被駁回。昨天,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獲悉,“茅臺國宴”商標注冊使用在酒類商品上,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品質等特點產生誤認,對其他同業經營者亦有失公平,法院駁回了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訴訟請求。目前,該案已經生效。

              事件

              “茅臺國宴”商標被駁

              三年商標戰落下帷幕

              據悉,訴爭商標為第3333017號“茅臺國宴”商標。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經審查認定:“國宴”意為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為招待國賓或在重要節日招待各界人士而舉行的隆重宴會。訴爭商標作為注冊商標指定使用在酒(飲料)等商品上,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質量、品質、等級等特點產生誤認,同時易造成不良影響,訴爭商標不予核準注冊。

              茅臺公司認為,“茅臺”酒作為醬香型白酒的代表,曾多次作為國宴用酒,“茅臺國宴”使用在含酒精液體等商品上,不會讓公眾對商品的質量、品質等特點產生誤認。

              北京知產法院經審理認為,“國宴”含義為國家元首或首腦招待國賓或在重要節日招待各界人士而舉行的隆重宴會。茅臺公司提交的證據雖然可以證明茅臺酒曾多次作為國宴用酒,具有較高知名度,但“茅臺國宴”若作為商標注冊使用在酒類商品上,容易使相關公眾認為原告的相關產品為國宴專用酒,從而對其品質、等級等特點產生誤認。

              同時,將包含“國宴”的訴爭商標注冊在酒類商品上并享有專有使用權,對其他同業經營者亦有失公平,對公共利益易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法院駁回了茅臺的訴訟請求。

              內存

              “國宴” 茅臺之前

              “國酒”茅臺申請失利

              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2001年9月,茅臺公司首次申請注冊“國酒茅臺”商標,但于2002年8月被駁回。而后,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記錄,茅臺公司分別于2006年、2010年,通過不同的代理機構申請注冊“國酒茅臺”商標共9次。

              茅臺申請“國酒”的商標,遭到了多家白酒企業的反對。自注冊號為8377467的“國酒茅臺”商標申請被接受后,從2012年7月到2013年1月,有數十份商標異議申請被遞至商評委,其中包括劍南春、山西汾酒、五糧液等白酒企業。

              因注冊“國酒茅臺”商標未果,2018年7月,茅臺公司一紙訴狀將商評委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要求撤銷“國酒茅臺”不予注冊的復審決定。同年8月,茅臺公司主動撤訴,“國酒茅臺”商標最終還是未予核準注冊。當時,茅臺在官網上發聲明,稱此前“因內部工作銜接問題遞交的訴訟申請”,現對商評委不予注冊“國酒茅臺”商標的決定“充分尊重,也樂于接受”,將撤回對商評委的訴訟申請并表示歉意。

              之后,茅臺的微信公眾號名由“國酒茅臺”更改為“貴州茅臺”。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網站上不再出現“國酒”二字,其直營店也撤下了“國酒茅臺”相關宣傳物料。

              延展

              多家名酒企業申請

              “國”字頭商標均被駁

              中國商標網信息顯示,2016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圍繞“茅臺國宴”商標做出了2次駁回復審、5次不予注冊復審。2016年,茅臺集團將商評委告到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直到2019年判決出爐。

              北青報記者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中國商標網”上搜索,帶有“國酒”的申請注冊商標有198個、“國宴”108個,其中相當部分為酒類產品。北青報記者逐一點開100多個商標,其狀態顯示,不是“等待實質審查”就是“申請被駁回、不予受理等,該商標已失效”。

              五糧液集團旗下的“國酒五糧液”、杏花村汾酒公司的“國酒汾酒”、衢州國酒壹號旗下的“國酒一號”等,均被駁回商標注冊申請。

              對于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可謂慎之又慎。

              根據商標局《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文件,對帶“國”字頭但不是“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組合的申請商標,如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質量特點或者具有欺騙性,甚至有損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或者容易產生不良影響的,應予駁回。

            責任編輯:張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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