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迪士尼翻包風波持續發酵,園方不改規定
最近幾天,上海迪士尼禁止游客自帶食物、翻包檢查引發的輿論風暴持續發酵。尤其是在上海浦東消保委說“上海迪士尼不接受調解,不會就相關規定做出更改”之后,網上更是炸開了鍋。
@我心向陽:上海迪士尼說翻包是安檢,合法合規。但安檢的手段有很多,一般都是機器檢查,翻包效率明顯很低。這應該是以安檢為由進行的食品搜查吧?
@溫暖如初:上海迪士尼園內的食物特別貴,一瓶可樂20元,一根冰淇淋40元,遠超市場平均價格。在商言商,不允許我們自帶食物還可以理解,但翻包檢查就太過分了,這是侵犯隱私。
@雨谷花:禁止游客自帶食物,隱藏著強買強賣的實質,這是一種霸王條款,還偏偏要拿著安檢的借口來給翻包檢查遮丑。這樣的吃相,比起理直氣壯說“為了銷售園內食品”更加難以接受。
早在今年3月,上海華東政法大學的一名學生就將上海迪士尼樂園告上法庭,要求確認禁止游客攜帶食品入園的格式條款無效并賠償自己的損失。8月23日,上海迪士尼官微發布聲明,強調入園安檢流程合法合規,充分尊重并積極配合包括調解在內的各項法律程序。
@子欣:如果有調解意愿的話,應該主動要求第三方如消費者保護組織、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以化解矛盾,但它并沒有拿出實際行動。
@香柏樹:違反法律的企業規定就是無效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對消費者進行侮辱、誹謗,不得搜查消費者的身體及其攜帶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費者的人身自由。”
@耕讀世家:翻包檢查,是法律授予國家強制執法機關的一項行政權力。迪士尼是一家企業,并不具有這樣的資格。
@羽月:在這件事情中,最讓生氣的是“雙重標準”。迪士尼在全球有六大園區,歐美迪士尼并沒有禁帶食物的規定。上海迪士尼的規定明顯是“雙標”,帶有歧視性。
@愛喝奶茶:迪士尼號稱“跨國企業”,卻沒有恪守一流的企業社會責任,沒有實施全球一致化經營策略,也沒有體現“消費者至上”的經營理念。
@小青龍:現在,輿論的“組合拳”已經打在上海迪士尼身上,但卻像打在棉花上,沒什么效果。現在該怎么辦?誰能治得了迪士尼?
@清河水:目前,消費者只有通過司法途徑來維權。但行政監管部門也不能缺位,回應消費者的投訴不僅是履行職責,也是行政監管部門澄清事實的好時機。
責任編輯:孫劍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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