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個別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股權質押風險猶存的消息驚擾市場,8月22日晚,上交所主動通報近期滬市上市公司運行情況。
上交所表示,滬市上市公司質量整體上繼續保持了穩中向好的趨勢,絕大多數企業專注主業、規范經營,是資本市場運行的壓艙石。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在實際工作中,堅決貫徹分類監管的思路,始終將風險公司的監管工作作為重中之重,力求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上交所強調,下一步將繼續按照證監會的工作部署,聚焦上市公司質量,堅持辯證思維和底線思維,做好風險事項的防范化解工作,維護好市場穩定運行。
上交所提到,目前,滬市公司風險因素主要有兩方面。一是質押、債券和商譽風險。二是財務造假、資金占用等惡性違規案件有所增加,但屬局部偶發。
整體質量穩中向好
上交所表示,目前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上市公司業績增速出現一定放緩,但整體公司質量穩中向好,沒有出現大的變化。
截止到8月16日,滬市主板市場共有上市公司1487家,總市值約31萬億元。從行業分布看,已經集中了一批優秀的龍頭企業,這些企業在經濟調整中主動適應,扎根主業,保持了業績的穩定增長,是經濟建設和滬市藍籌市場的基本盤、優等生和主力軍。
從業績絕對數上看,滬市公司2018年度營業收入33.5萬億元,約占同期GDP的37%,凈利潤2.8萬億元,市場容量和深度已遠非昔比,對市場風險的承受能力和防御能力大大增強。
從業績相對數上看,滬市公司營業收入和凈利潤增速分別為11%和4%,盈利能力較2017年度有所放緩,但主營業務增速仍然較快,尤其是實體類公司延續了去年的良好態勢。
從運行質量關鍵指標上看,滬市經營性現金流為正數的公司1194家,占比達到80%;扣非后凈利潤連續三年為正的公司1117家,約占75%;扣除金融業后整體資產負債率為61.59%,近三年基本維持在61%左右。
從投資者回報上看,2018年度分紅金額約9017億元,創歷史新高;475家公司連續三年每年分紅比例在30%以上,70家公司連續三年每年分紅50%以上。
質押債券和商譽風險有所緩解
上交所坦言,上市公司風險因素在一段時期內有所集中,但其原因是多元的,需要辯證看待不同的實際情況。目前,滬市公司風險因素主要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
一是質押、債券和商譽風險仍需密切關注,但已有所緩解。第一大股東質押比例達到80%以上的公司178家,質押市場余額約1.62萬億元,距峰值已有所降低。
今年到期償還債券尚有78只、回售債券尚有50只,合計余額約1978.6億元,絕大多數預計能按期兌付,個別存在一定兌付風險。2018年年末商譽金額約5143億元,合計減值計提約383億元,大額減值計提主要集中在20余家小市值公司,整體基本可控。
二是財務造假、資金占用等惡性違規案件有所增加,但屬局部偶發。今年以來,有些公司財務造假、內部公司失控、重組業績不達標,挫傷了市場信心。對這些案件需要高度重視,嚴查嚴處。總的來看,這些案件還屬局部偶發,要從嚴從快懲處,凈化市場生態。同時,也要看到,上市公司絕大多數還是專注經營、講究規范的優質企業。
上交所表示,對于這些情況,也需要結合實際,理性分析、辯證看待。一是當前宏觀經濟增速放緩,有些上市公司業績波動,甚至出現經營困難,是經濟發展的自然規律,不宜簡單泛化為“白馬股”爆雷。對于這些企業還需給予一定的理解,也要采取積極的措施,幫助這些企業轉型升級、解決困難。二是確有一些公司喪失誠信、嚴重失控,在外部資金面趨緊的情況下,前期隱藏的問題難以掩蓋。尤其是部分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董監高等“關鍵少數”突破底線,嚴重損害了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資者利益;部分中介機構怠于履職,甚至與上市公司串通違規。對于這一類情況,必須緊盯快查、嚴肅追責。
堅持監管風險公司
對風險公司的監管,始終是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的重要工作。在這方面,需要貫徹分類監管的基本方法,提升監管效能,防范重大風險爆發。梳理分析這兩年來比較受關注的滬市重大風險個案,絕大多數前期已受到交易所關注、問詢,甚至紀律處分。實際上,市場關心的不少風險公司和風險事項,是通過交易所公司監管部門問詢和督促得以揭示的。通過信息披露、風險提示及二級市場交易,這些風險也得到了逐步釋放。
以今年年報審核為例,交易所在全面審閱的基礎上,重點審核年報770余份,公開發函問詢252家次,投資者在閱讀問詢函和公司回復后,可以對公司實際情況和風險因素有更充分深入的了解,投資決策可以獲得有益參考。
在具體監管實踐中,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已經形成了一些較為行之有效的做法,這些做法也將在日常監管中一以貫之、堅持不懈,并不斷優化改進。一是動態排查風險,二是突出事中監管,三是嚴肅懲處違規行為。
2019年上半年,上交所共作出公開譴責11單、通報批評32單、監管關注46單,并對2名責任人公開認定,另有不少紀律處分正在流程中,處罰類型涵蓋了當前市場反映比較強烈的一些違法違規行為。
防控重大風險事件
上交所指出,重大違規風險公司的出現,歸根結底是因為上市公司不守誠信、急功近利、違法違規行為所造成的。尤其是一些業績造假、掏空上市公司的行為,更是上市公司“關鍵少數”行為不端的結果。從源頭上講,減少乃至避免風險公司出現,需要市場各方共同努力,既要繼續強化監管約束,提高監管效能,也要不斷完善市場約束機制,督促各方市場參與主體尤其是上市公司和中介機構歸位盡責,共同培育良好健康的市場生態。這其中,上市公司應當擔負起自我規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直接責任、第一責任,堅決做到“四個敬畏”,守住“四條底線”,自覺遠離風險、提高經營質量,從源頭防范風險的發生。中介機構也應當勤勉盡責,真正擔負起核查驗證、專業把關等法定職責,充分發揮好市場“看門人”的作用。
在制度安排上,上交所將繼續按照證監會的部署和要求,堅持創新改革,積極培育市場化的供需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把是否有利于增進市場約束作為主要著眼點,重點推動退市、并購重組、再融資等方面的制度改革。通過這些制度的完善,為上市公司聚焦公司質量,專注主業、規范經營提供動力。同時,統籌好多元監管目標的內在統一,堅持規范與發展并重,從源頭上落實“抓兩頭、帶中間”的要求,提高風險公司違法成本,引導其積極改善經營,化解風險隱患,保護好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DF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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