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人格權編草案三審:“電子郵箱地址”和“行蹤信息”是個人信息
2019年8月22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在京舉行,本次會議對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進行了三審。
三審稿完善了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規定。
草案二審稿規定了個人信息的范圍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個人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等。
有的常委會委員、地方、部門、專家學者和企業提出,個人的電子郵箱地址和行蹤信息同樣具有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功能,也屬于重要的個人信息,建議納入個人信息的范圍。
草案三審稿將自然人的“電子郵箱地址”和“行蹤信息”納入個人信息的范圍。
同時將第六章相關條文中的“使用”個人信息修改為“處理”個人信息,并增加規定,個人信息的處理包括個人信息的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責任編輯:趙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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