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6月末,浙江轄內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服務(以下簡稱“中期流貸”)余額已達4614.85億元,較年初增加550.54億元、增長13.55%,增速高于全部流動資金貸款7個百分點;占全部流貸的比例為18.78%,較年初提升1.16個百分點。
從中期流貸增量資金投向看,截至今年6月末,投向小微企業的中期流貸余額較年初增加462.99億元,占全部中期流貸新增額的84.1%,中期流貸支持小微企業的力度顯著增強。
可以說,作為優化金融供給結構的一項創新舉措,深化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服務的嘗試在浙江省初見成效。
“小企業申辦最多的就是流動資金貸款,各家銀行給的期限多為1年。”杭州市蕭山區某汽配企業負責人表示,但對于制造業企業來說,短期流動貸款往往不能完全匹配企業的生產經營周期和回款周期,于是就出現了一些無奈的操作。比如,“短貸長用”“倒貸轉貸”,既影響了企業融資預期穩定性,又會產生額外的資金周轉成本。
“深化中期流貸服務的目的,正在于解決上述融資‘痛點’。”浙江銀保監局相關負責人說。
一是科學匹配周期。引導銀行業機構優化資金供給結構,適當拉長流貸期限,更好地匹配企業生產經營周期,有效滿足企業“長期鋪底”等資金需求。二是穩定融資預期。減少企業經常性貸款周轉,緩解企業資金壓力,讓企業家不用花過多的精力在續貸、周轉上,集中更多精力專注生產經營。三是降低綜合融資成本。通過減少企業的貸款周轉需求,擠壓民間借貸空間,打擊金融掮客,斬斷內外勾結的“過橋融資”利益鏈條,凈化金融環境。
今年3月份,浙江銀保監局出臺了《關于深化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服務科學匹配企業生產經營周期的指導意見》,隨后轄內銀行業的相關探索也在加快開展。
從服務模式看,目前主要有3種,即中期貸款內嵌年審制、中期授信內嵌預審制、循環式。具體來看,在內嵌年審制、預審制這兩種模式下,銀行每年對貸款情況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持續使用貸款資金,貸款實際使用期限最長可達3年;在循環貸款模式下,獲得銀行的貸款額度后,企業可在3年內多次提取、隨借隨還、循環使用。
從中期流貸的服務對象看,主要是民營、小微企業,重點對制造業企業、小微企業給予政策傾斜。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有效防控信貸風險,監管層對企業劃定了4條基本門檻:一是要有合理的中期流貸需求;二是企業自身依法合規經營;三是生產經營正常,經營能力和財務狀況較好;四是信用良好,具備還款能力和還款意愿。
“在此基礎上,由銀行機構根據自身判斷,按照市場化、專業化的要求開展業務。”上述負責人說,目前,轄內大多數銀行機構已制定、出臺了專項中期流貸管理辦法,或明確了操作細則。
與此同時,監管層還鼓勵銀行機構在風險可控、依法合規的前提下,“一行一策”、自主創新,在準確分析企業用款需求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其他符合企業需求的服務模式。
“為了強化監管、督促引導,浙江銀保監局已配套建立了專項統計制度,按季跟蹤監測,及時了解各銀行機構的業務開展情況。”該負責人說,針對工作推進不到位的機構,監管層將及時督導并了解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持續完善中期流貸服務的保障機制,推動中期流貸服務增量擴面,提升企業的獲得感。
(責任編輯:DF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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