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依法筑牢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墻”
楊維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發布《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簡稱《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擬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每月至少向農民工足額支付一次工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工資支付監控和預警機制,根據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和銀行、水電供應、燃氣供應、物業管理等單位反映的企業生產經營相關指標變化情況,及時預警工資支付隱患并做好防范工作。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事關廣大農民工切身利益,涉及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和諧穩定。近年來,各地、各部門高度重視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積極推進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工作,治欠保支工作取得了明顯效果。成績固然可喜,但問題仍不容忽視,一些地區和行業欠薪現象仍時有發生,有的甚至引發了群體性事件。事實表明,要想筑牢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墻”,需各部門用好法律“利器”,持續加大治理力度,進一步提高違法成本,向社會公眾傳遞“欠薪可恥,惡意欠薪有罪”的鮮明信號。
未雨綢繆勝于亡羊補牢。分析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足以發現一些地區和行業存在以下三個問題:其一,防范機制脆弱與疲軟,不能起到應有的防微杜漸的作用;其二,監管還不那么主動、嚴格,一些地方至今沒有拿出行之有效的對策;其三,信息不對稱,地區、部門之間存在“背對背”的情形,“各敲各的鑼,各打各的鼓”,你干你的、我干我的,信息不對稱,給欠薪留下了空間。
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工資報酬,治理必先預防。《意見稿》提出建立監控和預警機制,并提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比如,要求開戶銀行負責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的日常管理,發現資金未按約定撥付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施工總承包單位,并報告工程建設項目主管部門,等等,這些實打實的新舉措,顯然有利于防范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的出現。
建立監控和預警機制,是筑牢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墻的必然路徑,并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首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正式出臺后,各地政府要結合實際,制定監控和預警機制實施辦法,加強組織領導,積極構建協同機制,消除部門、地區壁壘。《意見稿》規定,“開戶銀行負責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的日常管理,發現資金未按約定撥付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施工總承包單位,并報告工程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協作就是資源、協作就是力量,實施監控和預警機制,不僅要加強地區、部門協作,還需包括開戶銀行在內的各機構大力配合,唱好齊抓共管的“大合唱”。
其次,各部門要主動擔當作為,加強日常監管,加大日常檢查力度;要采取有獎舉報等舉措,調動群眾檢舉、控告、投訴的積極性;要抓早抓小,對苗頭性的常見性問題提前預防,提前查究,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欠薪”事件發生。
實施工資支付監控和預警機制,還需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數據實時監控、綜合對比,通過精細化的梳理,及時發現異常行為。進而建立起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預警機制,對苗頭性問題,提前查究、變偶然為必然,化被動為主動,實現防患未然,筑牢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墻”。
責任編輯:趙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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