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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信息泄露事件頻發 用戶上網時要多個心眼

            2019-08-13 09:4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大數據時代,互聯網帶來了便利,但也引發了新的風險,個人信息泄露已成為網民們的“心病”。

              微博莫名關注了一堆陌生營銷賬號,QQ不知怎么就被加進陌生群組,接到能直呼其名的營銷電話……這時就得小心了,你的賬戶很可能已被“黑灰產”團伙操控了。

              中消協和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聯合發布的“2018年十大消費維權輿情熱點”顯示,“個人信息保護缺失”高居“維權輿情熱點排行榜”第二位。

              北京市地平線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永平說,目前很多掌握著海量公民個人信息的公眾企業,特別是大型互聯網公司已成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重災區,這些企業的部分人員已經因非法提供或販賣公民個人信息而被判刑。

              據介紹,我國刑法對于保護公民個人信息有明確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出臺的《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明確,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50條以上;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500條以上;提供前述信息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5000條以上,或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等情況,均屬于刑法規定的“情節嚴重”的范圍。“如果數額達到標準的10倍以上,就屬于‘情節特別嚴重’的范圍。”胡永平說。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丁曉東表示,個人信息保護要處理好四類關系:一是消費者和經營者之間的關系;二是消費者和平臺之間的關系;三是經營者和平臺之間的關系;四是平臺和政府之間的關系。他提出,未來對個人信息保護,可以更多地強調平臺的信托責任或者算法責任,這樣可以兼具民事責任和商事責任的特征,實現對個人信息更好地保護。

              專家建議,個人在使用互聯網服務時要“長點心”,不僅要有強烈的個人信息保護意識,還要充分利用有公信力的企業提供的網絡安全保護措施,盡量不登錄沒有安全保障的網頁。若個人信息遭泄露,要迅速更換相關密碼,人身和財產受到威脅或遭受損失時應及時報警。而擁有大量用戶信息的企業更要做好風險防控,避免出現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的事情發生。(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李萬祥)

            [ 責編:張佳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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