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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師幫”被投訴售假 上線四年負面不斷

            2019-07-24 14:19:05     來源:中國經濟網

              知名B2B醫藥營銷平臺“藥師幫”近日曝出多起涉嫌銷售假劣藥品行為。有消費者爆料,通過“藥師幫”電商平臺購買了川貝母等多種中藥,在官方認可的藥品檢測機構進行DNA鑒別后卻為不合格藥品;還有一起來自一家診所的負責人稱,通過“藥師幫”購買山慈菇等中藥,發現異常后,送至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檢測,結果判定同樣為不合格藥品。對此,“藥師幫”客服否認售假。

              兩份爆料指向“藥師幫”銷售假劣藥品

              據《華夏時報》報道,爆料者趙先生介紹,為補充藥房產品缺貨,他于5月底在“藥師幫”購買了川貝母等一批中藥,總價近4500元,但到貨后發現部分藥品與通常售賣的藥品有很大不同,特別是川貝母,請教專業人士之后,疑為假藥。

              隨后趙先生自己付費,將產品拿到食品藥品檢測機構進行DNA鑒別,最終檢測結果為此川貝母DNA檢測結果為“不符合規定”。

              據了解,根據藥材DNA進行鑒別是傳統中藥材鑒定的新技術,可以實現對中藥材成分與真偽的快速鑒定。

              專業人士介紹,川貝母是潤肺止咳的名貴中藥,一些商家會用價格便宜的浙貝母籽來冒充名貴的川貝母。兩者看似外貌相近,實則有天壤之別。

              無獨有偶,另一位診所經營者方先生在“藥師幫”遭遇了幾乎與趙先生相同的經歷。

              據《法新網》報道,重慶南岸區一家診所的經營者方先生,在“藥師幫”平臺上進購了一批藥品,同樣發現問題。

              今年4月底,方先生注冊了“藥師幫”,并于5月底在此平臺上購買了湖北德信醫藥有限公司售賣的麥冬及深圳市埔華醫藥有限公司售賣的山慈菇等中藥材。收貨后,方先生卻發現了問題。“從外形上看不對,根本不像是真的。”方先生說,這批進購的中藥中,麥冬和山慈菇這兩味藥較以前買的有明顯區別。出于安全考慮,方先生沒敢將這批藥向顧客出售,并于6月初送往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進行檢驗。

              6月24日,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開具了檢驗報告,報告顯示,方先生送檢的、由湖北正光九資河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麥冬,通過顯微鑒別,按《中國藥典》2015年版一部檢驗性狀和鑒別項目,結果是“不符合規定”。

              7月12日,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出具另一份檢驗報告,顯示方先生送檢的、由四川千方中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山慈菇,檢驗結論:“本品按《中國藥典》2015年版一部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

              《藥品管理法》規定:藥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份不符的,為假藥;藥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為劣藥。

              所涉生產廠家多次被查出不合格藥品

              據了解,上文提到的川貝母通過“藥師幫”平臺銷往全國各地的藥房和診所,其生產批號為18050100,生產廠家為湖北時安飲片藥業有限公司。據天眼查顯示,這家生產企業成立于2009年,其董事長曾在2017年因涉嫌串通投標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被湖北黃梅縣公安局逮捕,后被取保候審。

              2018年11月,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2018年第三季度湖北藥品質量公告,抽檢發現107批次不符合標準規定的藥品,其中就包括湖北時安飲片藥業有限公司的一批次醋乳香。

              有資料顯示,此次事件涉及的四川千方中藥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17年12月受到成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藥品行政處罰。在國家和省級藥品監管部門的監督抽檢中,四川千方中藥股份有限公司多次被檢出不合格藥品。如2018年5月,2018年第三期四川省藥品質量公告,在37 批次不合格藥品名單中,四川千方中藥股份有限公司就占了3批次:款冬花、知母(鹽知母)、蟬蛻各有一批次藥品不合格;2018年11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47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四川千方中藥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批次檳榔不合格。

              湖北正光九資河藥業也不例外。2018年7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42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中,就有湖北正光九資河藥業有限公司的一批次山藥;2018年第9期抽驗不符合規定藥品質量公告,9批次不合格藥品中,包括湖北正光九資河藥業有限公司的一批次地龍。

              客服否認售假至今未有解決辦法

              北京明科律師事務所的鄭洪濤律師認為,無論采用2B還是2C的商業模式,電商平臺經營者都應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盡到審核義務,同時應或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對平臺內經營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采取必要措施,否則應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據《華夏時報》報道,趙先生曾與“藥師幫”多次溝通,而客服卻直接否認假藥,并要求消費者拿出真實證據確認所購買藥品為假貨。記者聯系“藥師幫”客服熱線,客服人員表示,“藥師幫”設有采購顧問,負責藥店和企業之間的溝通,如果藥店在該平臺購買到假藥,可以與該部門進行聯系并反饋,同時提供質檢報告,說明藥“為什么假”“假在哪里”。

              “藥師幫”客服還表示,購買方也可以提出藥品的具體問題,然后反饋給“藥師幫”負責質量的工作人員去核實,經核實后如果情況屬實,藥師幫會按照國家藥監局規定或者《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進行相關處理。此外,消費者還可以與藥師幫客服進行聯系,由客服轉到相應部門進行處理。

              在被問及若購買到假藥該如何進行索賠時,客服表示不太清楚,要問負責采購的部門領導。

              方先生則表示,自己在“藥師幫”上前后共購買過十幾種中藥,本次檢測出問題的兩袋麥冬和四袋山慈菇,進價約千余元。“不僅是錢的問題。”方先生說,診所進的中藥出現問題,不僅對診所的經營產生影響,也對顧客的健康安全構成了隱患。“診所有很多來顧客來抓藥,常用的中藥應該是什么性狀,他們都很清楚。”方先生擔心,假如讓顧客看到這批藥,診所的名譽會受到很大影響,如果有顧客將藥買回家使用,后果更加不堪設想。

              據《法新網》報道,方先生將這一情況向“藥師幫”客服進行了反饋,但至今沒有得到明確答復和解決辦法。“前兩天他們居然把我的賬號給封了,我現在都登陸不上去了。”越想越氣的方先生,前往食藥監進行了投訴。

              針對方先生遇到的問題,鄭洪濤律師表示,“藥師幫”應積極將問題合理、妥善地解決。如平臺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存在藥品質量不合格,或存在將劣質藥品按合格品價格出售的情況,應積極與消費者溝通,及時退款或退貨,同時將相應問題整改。如平臺在售藥品中存在假藥,相應藥企已涉及到刑事犯罪,電商平臺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曾遭多家藥企封殺負面不斷

              “藥師幫”CEO張步鎮曾經表示,從長遠利益上看,藥師幫和上游藥企的利益是一致的,讓藥企的藥品高效覆蓋“廣闊市場”的眾多“小B”。藥師幫定義自己的使命是建設“更安全更高效的醫藥流通網絡”,通過這個網絡的建設,體量眾多的藥店“小B”們快捷安全地獲得更多更好的藥品。

              而從這兩起爆料來看,“藥師幫”并沒有讓“小B”們都能獲得安全放心的藥品。

              業內人士表示,藥品B2B第三方撮合平臺,直接面對各類實體零售藥店,它們一旦出現問題對社會的危害可能更嚴重。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藥師幫APP于2015年1月正式發布。2016年11月獲得國家食藥監局頒發的互聯網藥品第三方交易服務平臺許可證(A證)。據“藥師幫”對外介紹,2018年其月度訂單量突破100萬單,覆蓋藥店診所等終端超過20萬家,成為國內活躍用戶規模第一的醫藥B2B平臺。

              今年4月,“藥師幫”遭遇哈藥集團、揚子江、云藥集團等多家藥企的集體抵制。這些藥企陸續發布通知函稱,“藥師幫”平臺長期低價銷售公司產品,造成規范的合作客戶無法正常銷售,要求經銷商暫停給藥師幫平臺電商供貨。

              分析其原因,資深醫藥人鄭佩在其個人微信公眾號“鄭佩觀點醫藥動銷”中發文表示,“原因很簡單,藥師幫在破壞規矩,影響眾多廠家的正常市場銷售秩序”。鄭佩分析認為,藥師幫低價銷售企業產品的原因有兩個,“第一,從商業渠道上采購一些低價位的商品,稍微加點利潤以后出貨;第二,以互聯網思維操作藥品,通過平臺燒錢,對價格的補貼,迅速擴大終端占有率,讓藥店形成采購習慣,把規模做大后進行N輪融資,把公司做值錢后再賣掉。”

              據中國網記者調查,“藥師幫”成立至今已經深陷多起糾紛中,除了上述糾紛外,去年年底還曾因涉嫌違規發布毒性藥品信息被媒體曝光。而天眼查顯示,“藥師幫”還與多起民事糾紛有關。2018年,廣州市康采醫療用品有限公司因侵害商標權糾紛將“藥師幫”等企業告上法庭;另外,還有兩起因侵害商標權糾紛而被他人或公司起訴事件。

              另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陜西紫光辰濟藥業有限公司2018年以未經授權擅自發布藥品信息、低價銷售藥品為由,主張被告廣州速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擔網絡侵權責任,后者正是“藥師幫”平臺的開發方。

              今年1月27日,“藥師幫”宣布去年11月份完成新一輪融資,由老虎環球基金、H Capital和DCM參與,融資額1.33億美元。至今過去了大半年,但從有關平臺查詢,并未發現其股權結構變化,因此投資款是否真正到賬、資金鏈安全狀況也受到業內關注,擔心影響質量安全管控。

              《法新網》稱,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電商平臺要承擔起資格審核與商品審查責任,對銷售藥品的商家進行嚴格管理,防范違法違規行為,保障藥品流通的安全性。我國曾發布了《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兩部管理辦法,原國家食藥監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原國家工商總局五部門也進行了打擊網上非法售藥的行動。然而,這些法律法規的頒布和整治行為之下,網上售藥依舊問題頻現,這也從側面上反映了網售藥品監管困難之大。但無論如何,加強網售藥品監管、杜絕網售假藥須多方發力。

             

            (責任編輯:DF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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