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受司法部將對谷歌展開反壟斷調查消息影響,谷歌、臉書、亞馬遜、微軟等硅谷科技巨頭股價大幅下跌,代表傳統企業的道瓊斯指數和代表高科技的納斯達克指數甚至出現了罕見的背離。
科技巨頭股價集體大跌,是因為反壟斷威脅越來越迫近。其實,圍繞數字巨頭們壟斷的爭議和批評已持續了十幾年,但在美國本土它始終沒有受到實質性的政策規管。2013年,聯邦貿易委員會曾對谷歌等開展過反壟斷調查但最終未發起指控,2018年臉書高管被召至國會作證但未形成最終結論,這個行業自律發展的局面沒有改變。
最近兩三年,巨頭們受到的批評陡然升級,反壟斷大概率進入正式規制階段。批評來自各個政治派別,共和黨批評谷歌、臉書等社交媒體選擇性控制信息,妨礙了言論自由;民主黨批評其泄露用戶隱私,濫用支配地位,壓制創新。不僅在職總統對這些公司屢屢釋放不友好言論,2020年總統競選者也爭相攻擊這些巨頭,特別是民主黨內人氣較旺的沃倫多次呼吁要拆分亞馬遜、谷歌、臉書等公司,與此同時,國會內重量級參議員也放出重話。在司法部對谷歌展開調查的同時,聯邦貿易委員會也將著手對亞馬遜進行調查。
微軟案件之后,美國反壟斷之劍入鞘已20多年了,觀察者普遍認為,反壟斷之劍再次出鞘時機已到。那么,新的一波反壟斷規制到底會走到哪一步呢?巨頭們真的會像1911年洛克菲勒石油公司、1984年ATT公司那樣被肢解拆分嗎?
筆者相信,監管部門與科技巨頭之間將會有漫長的拉鋸戰,但拆分的可能性很小,最后可能結果是:企業接受更多的規管,政府也不會把企業往死里打。
首先,人們對工業時代壟斷的經濟認識比較充分,而對互聯網時代平臺型公司壟斷的經濟含義認識仍非常不充分。反壟斷極為復雜、極為專業,目標公司行為是否構成壟斷,需要非常詳盡非常專業的經濟分析,在工業時代,企業的壟斷行為對消費者利益的影響、對行業效率的影響相對比較容易推斷出來,但對互聯網平臺型公司而言,目前還沒有令人信服的理論作依據來確定其行為到底是否限制了競爭,是否不可接受。在這種情況下,貿然采取分拆等激烈措施,不一定能取得預期效果,相反,監管還有犯錯的風險。
其次,從歷史趨勢看,各界對科技公司的反壟斷以及拆分大公司越來越慎重。1984年對ATT公司的拆分,至今仍然有人認為是一次錯誤的執法。在計算機大發展的時代,司法部曾于1969年對IBM提起訴訟,政府指控IBM從事了大量使之能夠維持壟斷力量的“并非不可避免”的活動,但最終還是于1982年撤案。1990年聯邦貿易委員會調查微軟,3年后撤銷案件。因瀏覽器捆綁行為,2000年微軟又被地方法院判決拆分為兩個公司,但在后續程序中被推翻,在微軟接受矯正要求后,政府放棄了追究。
今天幾家科技巨頭在本領域獨步天下的地位,與當初的IBM、微軟相比非常類似,但行為并沒有比前輩企業更“惡劣”,拆分不僅缺乏強有力的理由,操作上也有一定難度。
三是國際競爭因素。壟斷行為雖然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競爭,但壟斷造就的強大實力有時也有利于創新,并且有利于在國際市場上競爭,這一因素有可能對政府的態度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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