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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享單車原則上不能收押金

            2019-05-17 09:17:58     來源:北青網

            昨日,交通運輸部、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6部門聯合印發《交通運輸新業態用戶資金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明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汽車分時租賃(即“共享汽車”)和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即“共享單車”)企業原則上不得收取用戶押金,并為部分收取押金的企業設置押金退還周期上限。

             

            《管理辦法》提出,運營企業原則上不收取用戶押金,確有必要收取的,應當為用戶提供運營企業專用存款賬戶和用戶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兩種存管方式,供用戶選擇。同時,為減少個人資金損失,對用戶的押金和預付資金收取規定了限額。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蔡團結介紹,考慮到個人用戶和單位用戶的不同風險承受能力,將交通運輸新業態(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除外)單位用戶單個賬號內的預付資金限額提高至30000元。

            針對用戶關注的押金退還問題,《管理辦法》明確汽車分時租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押金最長退款周期分別不超過15個工作日、 2個工作日。為保障用戶資金安全,《管理辦法》要求運營企業在注冊地銀行開立專用存款賬戶,并與銀行簽訂相關協議,按照用戶資金管理要求存管用戶資金。押金專用存款賬戶只能辦理原路退還押金、扣除賠償款、提取計付利息轉賬業務。

            蔡團結介紹,為實現對用戶資金的有效管理,《管理辦法》要求運營企業開立專用存款賬戶存管用戶資金,與存管銀行、合作銀行和支付服務機構簽訂資金存管、支付服務協議,同時,為提高用戶資金的退款效率,要與存管銀行、合作銀行實現相關信息系統的對接。

            由于前期準備工作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時間,為確保新政順利實施,《管理辦法》提出對發布之日前收取的用戶資金納入管理設定6個月的過渡期,時間延長至20191130日。

            重點

            新規較征求意見稿有五點修改完善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管理辦法》在出臺前,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那么,新規較征求意見稿主要做了哪些修改完善?對此,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蔡團結表示,一共有五點。

            一是明確了押金最長退還期限。考慮到較多意見認為應當明確全過程退押時間,根據目前汽車分時租賃和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退押流程,明確了汽車分時租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押金最長退款周期分別不超過15個工作日、 2個工作日。

            二是優化了預付資金收取限額標準。為充分發揮預付資金的商業作用,考慮到個人用戶和單位用戶的不同風險承受能力,將交通運輸新業態(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除外)單位用戶單個賬號內的預付資金限額提高至30000元。

            三是完善了押金扣款流程。要求運營企業因用戶違約扣除押金前,要及時告知用戶。

            四是加強了預付資金退還管理。為保障用戶權益,對符合約定預付資金退還條件的,要求運營企業不得拒絕、拖延退還。

            五是強化了消費者協會的職責。將消費者協會職責單列,由其依據相關法定職責做好交通運輸新業態服務投訴受理及處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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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6日上午,北京市交通部門對滴滴出行在軟件園投放新車的情況進行約談,指出其在未按照要求報備的情況下強行投放車輛,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嚴重擾亂了北京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秩序。責令滴滴出行于516日下午進行車輛回收,51712時前完成全部違規投放車輛的回收工作。同時,由市交通執法總隊依法開展執法調查,并按程序對滴滴出行違規投放青桔單車一事實施處罰。51712時前,滴滴出行如未完成車輛回收清理工作,由海淀區相關部門實施代清理。

            據悉,515日,海淀區交通委已就滴滴出行違規投放車輛問題進行了約談,并要求滴滴出行相關部門負責人簽署了承諾書,滴滴出行承諾將于5166時前完成全部違規投放車輛的回收工作。但據海淀交通支隊及上地街道辦事處巡查情況反映,該企業并未按照承諾進行車輛回收,所投車輛仍于海淀區市政道路上進行運營。

            513日起,北京開展為期一個月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專項治理行動,59日就召集各區和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進行了部署,也下發了相關文件,滴滴出行此次違規投放青桔單車的行為情節非常嚴重,依法將必須給予嚴肅查處。下一步,市交通部門將繼續加強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市場的監管力度,重點針對亂停亂放、違規投放、破損廢棄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和違規投放的租賃電動自行車,予以清理或回收,并對相關責任企業依法查處,持續形成嚴查嚴管態勢。

            對此,滴滴回應稱,因中關村軟件園內部分小藍單車已經接近生命周期,為更好地滿足園區內用戶上下班通勤的剛需,滴滴用3000輛全新青桔單車置換了10000輛廢舊小藍單車。滴滴正在與主管部門進行積極溝通,希望在主管部門指導下盡快找到一種方式,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綠色出行選擇。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交通主管部門下發共享單車“禁投令”后,陸續也有一些企業新增車輛。去年11月,哈啰出行先在昌平區多處投放新車,置換5000輛永安行,后又在全市投放新車,保守估計至少100000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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