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黃蕾 ○編輯 陳羽
上海證券報記者獨家獲悉,為有效治理人身險團體業務經營亂象,規范市場秩序,地方銀保監局正組織開展團險業務專項整治行動。
此次整治將分為保險機構自查整改、監管部門督導抽查兩個階段。根據要求,各人身險公司應以此次自查為契機,查深查透,徹底消除風險隱患;監管部門則將根據自查情況,選取部分重點機構開展專項現場檢查,一經發現瞞報或整改不力等行為,將嚴懲不貸。
此次整治所針對的團險業務包括:一般意義上所指的團險業務,即投保人為特定團體成員投保,由保險公司以一份保險合同提供保險保障的人身險;保險公司不承擔風險的委托管理業務,包括健康保障委托管理業務以及養老保障管理業務;按照團體業務進行管理的個人保險業務,包括但不限于學平險、駕乘險、交通工具險,以及通過互聯網平臺承接的意外險和健康險等。
據了解,此次整治的重點主要集中在產品、銷售、承保、保全、理賠、客戶信息管理、財務管理及其他等八個方面。比如,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或報備,隨意調整費率進行銷售的情況;業務來源渠道是否真實,是否存在與未取得經營資質的中介機構、互聯網平臺開展業務的情況;是否存在給予或變相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以外利益的情況等。
據業內人士介紹,團險業務作為保險公司與法人客戶達成的交易,易滋生商業賄賂和洗錢等違法違規風險。比如,在明賬之外,再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個人回扣;又如,通過長險短做、躉交即領等不正常的投保、退保,來達到逃避納稅、將公款化為私款等目的。
“企業通過團險業務套取資金大致分為兩類:一是私分公款即洗錢,操作程序是在年底時選擇投保,第二年年初即退保;另一類是避稅,因為保險退保所損失的手續費,遠低于其所繳納的稅款。”上述人士揭開了團險業務中的違規黑幕。
因此,反洗錢、商業賄賂自然成了監管部門整治團險業務的重點。比如,被保險人團體是否以購買保險為目的而組成;是否按照反洗錢規定做好客戶身份識別;保費退回是否符合反洗錢要求;是否按照反洗錢相關規定做好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送;是否存在虛構費用、虛開發票報銷費用,用于團險業務銷售和人員激勵的情況等。
如何識別這些風險?一家壽險公司團險業務負責人告訴記者,涉及反洗錢部分,團險業務中應特別關注以下交易行為:大額保費保單猶豫期退保、保險合同生效日后短期內退保或提取現金價值,并要求退保金轉入第三方賬戶或非繳費賬戶;法人、其他組織堅持要求以現金或轉入非繳費客戶賬戶方式退還保費,且不能合理解釋原因;法人、其他組織首期保費或躉交保費從非本單位賬戶支付或從境外銀行賬戶支付。
各人身險公司應于5月底之前向地方銀保監局報送自查整改情況報告。而保險機構自查整改的同時,地方銀保監局將根據自查情況,選擇部分機構采取窗口指導、現場督導等形式對自查工作進行監督。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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