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歐聯網援引歐聯通訊社報道,當地時間3月26日,歐盟議會對歐洲著作版權法改革議案進行投票表決,結果以348票贊成,274票反對,36票棄權,通過了備受新聞機構和音樂界支持、引發爭議的著作權改革。對于此項改革,科技巨頭認為,將損害和制約行業發展。
據報道,歐洲著作權改革法案通過后,根據該法案規定,谷歌、“臉書”等網絡資訊搜索平臺需在引用新聞時,向媒體付費。此外,內容平臺在提供原創內容時,需向創作者支付更高額的費用。
歐洲著作權改革法案主要爭議在于法案的第11條和13條規定。法案第11條引入“鏈接稅”,規定網絡平臺不得在沒有得到內容制作者的允諾的情況下,上傳作品,即便只是片斷,也需要得到內容商的同意。此外,備受爭議的第13條法案,則要求各網絡平臺審查過濾用戶上傳的內容,一旦涉及侵權,網站需為用戶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歐盟現行版權法規體系創立于2001年,2016年9月,歐盟委員會首次提出修改版權法,以適應互聯網時代。2018年6月20日,歐洲議會法律事務委員會投票贊成在歐盟境內實施更嚴格的版權法。同年9月12日,歐洲議會通過新版權法案的第二次修訂版。
進入2019年,歐盟227名出版商曾聯名簽署公開信,向歐洲議會提出加強保護著作版權訴求,希望歐盟為創意機構和個人創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而歐洲著作權改革法案的通過,遭到了各網絡巨頭的抵制,版權法修正案引發了對互聯網自由的限制,以及妨礙言論自由、藝術自由以及新聞自由等。
谷歌全球事務副總裁沃克表示,新版互聯網版權法的改革雖然會帶來一些特定的好處,但也會產生了某些模棱兩可且未經考驗的規定,造成網站過度攔截內容發表。
“臉書”等互聯網巨頭及網絡自由團體則警告稱,新法將對全球網絡生態構成災難性打擊。歐洲記者協會認為,目前的新版權法草案,不會為記者提供更公平的薪酬。獨立音樂唱片公司和一些廣播公司等倡導版權改革的公司,也拒絕接受這項版權法修正案,稱該案將改變現有平衡,進而損害和制約行業發展。
新法案對于維基百科,由于其在線非營利性質,因而得以免除引用相關文章的收費。此外版權法還規定了版權的四種免除收費的情形,用于教學和教育目的,用于保護文化遺產,用于數據研究,以及有助于數據分析及人工智能發展的數據挖掘。(博源)
責任編輯: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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