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貴祥:充分利用各種手段有效打擊“老賴”
3月12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記者會在梅地亞中心新聞發布廳舉行,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就如何制裁“老賴”問題答記者問。
劉貴祥表示,首先,就是依法用足用活我們的強制執行手段,強制執行動用的是國家強制力。因此這幾年,我們通過打擊拒執罪,判了1.3萬人。另外,對不履行法律義務、符合條件的,司法拘留了50.6萬人,還有限制出境措施,這三年有3.4萬人。
第二,剛才已經說過,聯合信用懲戒,納入失信名單,這幾年從實行失信名單制度以來,納入失信名單的有一千多萬人。
第三,我們已經有所作為但是還需要進一步加強的措施,就是“立、審、執”的銜接機制,公司法第20條有個濫用法人人格,承擔連帶責任這種制度,我們要充分發揮這種功能作用,穿透他的獨立人格,使他承擔連帶責任。另外,我們還要充分有效利用多種查控手段,另外還有懸賞公告,發動群眾舉報等等方式。總而言之,充分利用各種手段,查找他的財產線索,以達到有效的打擊規避執行、逃避執行行為的效果。
曹夢雅 馬俊瑋 北京報道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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