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5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觀宏項目越南旅行團2018年底入境后集體脫團,高雄地檢署經連月偵辦今天偵結,依藏匿人犯及違反“就業服務法”等罪起訴4人。另通緝同案27名涉案人;受雇載運司機等人則獲不起訴。
起訴書指出,越南河內市一家旅行社梅姓女經理,對外招攬經濟狀況不佳、赴臺工作而非旅游的越南籍人士20人,并收取每人1000至3000美元不等簽注費用,透過越南當地旅行社組團依觀宏項目,于2018年12月11日向臺灣“觀光局”及外務部門領務局申請簽注。
梅女取得這20名越南籍人士的觀光電子簽注后,其中1人于2018年12月15日自行自臺中機場入境,其余19人于12月21日在梅女帶團下,自高雄國際機場入境后隨即全數脫團。
梅女并與其蕭姓夫婿在新北市三重區住處內,藏匿其中2名越南籍人士數日,另安排1名越南籍人士至桃園市蘆竹區從事搬運工作。
此外,鄭姓越南華僑與越南河內市一家旅行社阮姓業務員,共同或各自對外招攬經濟狀況不佳、赴臺工作而非旅游的越南籍人士共33人,并收取每人1000至2500美元不等簽注費用后,透過越南當地旅行社組團依觀宏項目,取得33名越南籍人士觀光電子簽注,并帶這33人于2018年12月23日自桃園機場入境。
這33名越南客入境當晚,南下高雄市三民區、鹽埕區飯店下榻后,隨即由鄭男、阮男自行或以新臺幣5000至8000元不等價格,雇請不知情的司機3人,駕車搭載這些越南籍人士北上桃園、云林等處藏匿。
阮男另以須清償簽注費用為由,扣押數名越南籍女性護照,迫使她們在桃園市中壢區某飯店從事性交易,并加以非法剝削。
4個大型越南旅行團分別于2018年12月21日及23日入境高雄,4團共153人有152人脫逃,扣除1人未失聯,以及3人自行出境,有148人失聯。
責編:濮陽藝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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