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證監會發布了《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和《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并于公布之日起實施。同時,經證監會批準,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結算相關業務規則隨之發布。
據介紹,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主要制度規則自2019年1月30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至征求意見結束期間,證監會及有關單位收到各類意見建議共700多份,并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聽取了相關各方意見。
隨后,證監會及有關單位對反饋意見逐條進行認真研究,充分吸收進一步明確注冊要求和程序、優化減持制度、完善信息披露等合理意見,并相應修改完善了注冊管理辦法及持續監管辦法等制度規則。
修改完善后的注冊管理辦法共8章81條,持續監管辦法共9章36條。為做好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具體實施工作,證監會制定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41號——科創板公司招股說明書》和《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42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與注冊管理辦法一并發布。(劉開雄)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19年03月04日 第 04 版)
責編:紀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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