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司法部就孟晚舟引渡案簽發授權進行令,我使館回應
央視新聞客戶端3月2日消息,當地時間3月1日,加拿大司法部宣布,授權加拿大法庭就美方引渡中國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女士的要求進行司法審理。
按照加美之間的引渡協議,美方司法部門在提出引渡要求后,需要加方司法部門簽發授權進行令,法庭隨后啟動聽證和裁決。這個授權進行令是程序性的。
由于美方的引渡要求是1月29日正式提出的,按照相關程序,加方要在30天之內決定是否簽發授權進行令。加方是在這一期限的最后一天簽署了授權進行令。
按照此前的安排,設在溫哥華的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的一個法庭3月6日對引渡孟晚舟女士的要求進行聽證。也就是說,在授權進行令簽發之前,就已經確定法庭聽證。

中國駐加拿大使館發言人就加司法部就孟晚舟案簽發授權進行令發表談話
中方對加拿大司法部就孟晚舟案簽發授權進行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孟晚舟案不是一起簡單的司法案件,而是對一家中國高科技企業的政治迫害。后來的事態發展證明了這一點。加方盡管標榜“法治原則”、“司法獨立”,但并不能掩蓋其在孟晚舟案上犯下的錯誤。
從事件所呈現出的明顯的政治干預情況看,如果加方真的遵循法治原則、司法獨立,加方就應該按照加引渡法的有關條款,拒絕美方引渡請求,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加法庭的最終審理結果將是對加方是否堅持司法獨立的試金石。我們將拭目以待。
責任編輯:鮑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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