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發布《麗江大研古城市場經營項目準入退出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辦法明確了《麗江古城內經營項目負面清單》,分為限制準入類與禁止準入類兩類(適時調整)。
限制準入類即不鼓勵經營項目有7類,包括餐飲,手鼓,酒吧,珠寶、玉石、玉器、蜜蠟、琥珀,農貿市場,茶吧,化妝品等。禁止準入類則包括明火燒烤、歌舞廳、網吧、數碼產品、桑拿按摩、美容美發、現代服飾銷售等16類。
央視記者從云南省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獲悉,辦法中不鼓勵的經營項目將被嚴格控制,原則上不再審批。而原已辦理了《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經營項目準入證》或《風景名勝區麗江古城準營證》的經營者,據規定將逐步對其規模、數量進行壓縮,逐步引導其轉項經營。對于辦法中禁止的經營項目,在本辦法實施前已有但未及時轉項經營的,由古城保護管理機構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共同引導其轉項經營或從古城內退出經營。
辦法還指出,在麗江大研古城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的經營者,嚴禁采取不正當手段競爭客源以及拉客、宰客、欺客等違法違規及擾亂古城旅游秩序、經營秩序的行為。此外,該辦法對古城內經營場所裝修裝飾風格也做了明確,包括店鋪格局樣式必須遵循麗江古城傳統商業店鋪的基本形式,對原有民居進行修繕時,不得破壞傳統建筑風貌等。(央視記者 蔣厚波 秦芬)
責編:耿佩
關注微信公眾號(kjxw001)及微博(中國科技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