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中國法院司法改革白皮書》。白皮書介紹了近年來,全國法院在破解“立案難”、糾正冤假錯案、限制“老賴”等方面的最新進展。
破解“立案難”
——截至2018年底全國法院當場登記立案率超過95%
“立案難”,曾經是民眾在打官司中的一大“痛點”。
《白皮書》指出,從2015年5月1日起,人民法院改革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起訴,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切實保障當事人訴權,從制度上、源頭上徹底解決了“立案難”問題。
根據《白皮書》發布的數據,截至2018年底,全國法院登記立案數量超過6489萬件,當場登記立案率超過95%。各級法院普遍簡化立案程序,采取立案告知書、一次性補正清單、限時答復等方式,努力保障當事人一次性成功立案。
此外,《白皮書》還指出,截至2018年底,全國3044家法院開通了網上立案服務,共網上立案238萬件。
糾正冤假錯案
——2013年以來糾正重大刑事冤假錯案46起
冤假錯案的糾正,是民眾關注度最高的司法話題之一。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
“這起歷時22年的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得以糾正,彰顯了對人權司法保障的高度重視和對證據裁判、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的堅定實踐。”《白皮書》如此稱。
根據《白皮書》的數據,2013年以來,人民法院通過審判監督程序糾正聶樹斌案、呼格吉勒圖案、張氏叔侄案等重大刑事冤假錯案46起,涉及94人,提振了全社會對司法公正的信心。2014年至2018年,各級人民法院共依法宣告4868名被告人無罪,依法保障無罪者不受追究。
國家賠償
——五年來各級法院受理國家賠償案件31434件
在冤假錯案中,當事人能否獲得國家賠償,撫慰金裁量標準如何,同樣是社會關注的一大焦點。
對此,《白皮書》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關于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完善賠償案件質證程序,規范精神損害撫慰金裁量標準,就進一步加強刑事冤假錯案國家賠償工作提出意見,充分發揮國家賠償的權利救濟功能。
《白皮書》指出,2014年至2018年,各級人民法院受理國家賠償案件31434件。呼格吉勒圖案、張氏叔侄案、聶樹斌案、劉忠林案等刑事冤假錯案的受害人或其近親屬依法及時獲得賠償。其中,劉忠林收到賠償義務機關吉林省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國家賠償金460萬元。
嚴懲“老賴”
——全國法院已限制1746萬人次購買機票
2013年,最高法建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推動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聯合懲戒,努力破解規避執行難題。
2016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與國家發改委等60家單位簽署文件,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采取11類37大項150項懲戒措施,對失信被執行人擔任公職、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出行、購房、投資、招投標等進行限制。
《白皮書》指出,截至2018年底,全國法院累計發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288萬例,共限制1746萬人次購買機票,限制547萬人次購買動車、高鐵票,351萬名失信被執行人迫于信用懲戒壓力自動履行了義務。(湯琪)
責編:季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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