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 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公安局獲悉,西烏旗銀漫礦業公司“2·23”重大事故發生后,已對11名企業直接責任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中,10人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審。刑事拘留人員主要為涉事企業負責安全生產的相關人員。
目前公安部門對事故中遇難人員的身份認定和尸檢工作已全部完成,下一步將依照法律規定,對涉案人員依法作出處理。(央視記者 修治國 劉曉波)
責編:袁如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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