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6日電 今日,公安部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套路貸”新型黑惡勢力情況。會上,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巡視員童碧山點出了“套路貸”犯罪團伙實施“套路貸”犯罪活動的典型套路,包括偽造民間借貸假象、制造資金流水痕跡等多種手段。
偽造民間借貸假象
犯罪嫌疑人往往以小額貸款公司、投資公司、咨詢公司、擔保公司、網絡借貸平臺等名義對外宣傳,以低利息、無抵押、無擔保、快速放款等為誘餌,通過網絡、電話、短信、小廣告等渠道招攬生意,吸引被害人來借款,簽訂虛假的借款合同,并把它包裝成普通的民間借貸關系,然后以“增加約束力”、“違約金”、“保證金”、“行業規矩”等各種名目騙取受害人簽訂虛假借款合同、抵押借款合同或者房產、車輛買賣委托書等明顯有失公平的各種法律文件,有的還要求受害人辦理公證手續。
制造資金流水痕跡
犯罪嫌疑人將虛高的借款金額轉入受害人賬戶后,形成“賬戶資金流水與借款合同一致”的證據,然后以快速審核費、信息認證費、賬戶管理費、風控服務費、中介費等名義收取或變相收取高額的“砍頭息”,將轉入受害人賬戶的金額全部或者部分收回,受害人實際獲得的只是剩余的部分錢款。
故意制造或者肆意認定違約
犯罪嫌疑人采取還款日故意失聯、打電話不接、借款人還背負其它高利貸等借口,故意制造或肆意認定受害人違約,不僅前期償還金額全部清零,還要求全部償還虛增債務。虛增債務往往高于本金數倍,甚至數十倍。
惡意壘高借款金額
在受害人無力償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通過誘騙甚至脅迫,安排指定的關聯公司、關聯人員或者自扮自演,與受害人簽訂新的金額更大的虛高借款合同進行“轉單平賬”、“以貸還貸”,層層加碼壘高債務金額。受害人在壓力之下飲鴆止渴,貌似解決了燃眉之急,實際上卻掉入了“還不清”的斷崖式債務深淵。
軟硬兼施侵占財產
當債務壘高到一定金額時,犯罪嫌疑人自行或雇傭社會閑散人員,采取“軟暴力”手段侵犯受害人合法權益,滋擾受害人及其近親屬的正常生活,以此施壓;或利用虛假合同、欠條、銀行轉帳記錄等證據提起民事訴訟,向法院主張所謂的“合法債權”,進而達到侵占受害人財產的目的。
童碧山介紹,在這類案件中,由于套路貸團伙事先制造民間借貸假象,引誘受害人借款,事中精心謀劃“套路”,惡意壘高債務;事后利用提前準備好的虛假證據將非法債務合法化,導致一些受害人認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在法律面前“自愿吃虧”,沒有主動向公安機關報案,經過公安機關有針對性的宣傳后才幡然醒悟,前來報案。
責任編輯:賈振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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