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將明確后續批次享受
增值稅政策的罕見病藥品清單
本報記者 包興安
2月19日,國新辦舉行癌癥防治工作和藥品稅收優惠政策吹風會,財政部稅政司負責人徐國喬表示,將適時發文明確后續批次享受增值稅政策的罕見病藥品清單。
徐國喬介紹,為了支持藥品的研發,降低患者的費用負擔,完善醫療服務,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大稅收政策的支持力度,出臺了一系列醫藥行業增值稅優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一是對醫院等醫療機構向患者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征增值稅。二是醫療機構接受其他醫療機構委托,提供符合條件的醫療服務免征增值稅。三是藥品生產企業提供給患者后續免費使用的相同創新藥,不屬于增值稅視同銷售的范圍,不征收增值稅。四是自2018年5月1日起,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抗癌藥品,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對進口抗癌藥品減按3%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
2019年2月1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罕見病藥品給予增值稅優惠。對罕見病藥品實行增值稅優惠,有利于保障罕見病患者的用藥需求,有利于支持罕見病藥品的研發創新,有利于進一步打開藥品降價空間,是繼對抗癌藥實行增值稅優惠后對醫藥領域實行的又一減稅舉措。此次罕見病藥品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內容可以概括為三個“都”,第一個“都”是國產藥、進口藥都適用,第二個“都”是制劑、原料藥都包括,第三個“都”是征稅方式一般方法、簡易辦法都可選,以求優惠政策的充分覆蓋和切實有效。具體的政策內容是:自2019年3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罕見病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對進口罕見病藥品,減按3%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罕見病藥品,是指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注冊的罕見病藥品制劑及原料藥。
徐國喬表示,下一步,我們將積極會同相關部門落實好藥品的稅收政策,支持制藥產業的發展,切實保障患者的用藥需求。結合罕見病藥品的更新,適時發文明確后續批次享受增值稅政策的罕見病藥品清單。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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