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2月19日電 據“外交部發言人辦公室”公眾號消息,在2月19日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問:我們注意到,近來一些媒體不斷援引西方國家安全機構的表態來報道華為公司。一方面指出,美國及其盟友到現在為止也沒有拿出華為配合中國政府開展網絡“竊密”的真憑實據,另一方面認為,出于對中國《國家情報法》第七條有關規定的擔憂,西方國家應該對華為技術和設備采取限制措施,以防患于未然。你對此有何評論?
耿爽:如果我沒理解錯的話,你提到這些媒體主要是指西方國家的一些媒體吧(記者點頭)。
我們對這些媒體在報道中承認美國等國家自始至終也沒有拿出華為等中國企業參與所謂網絡“竊密”的證據表示肯定。這是一種客觀的態度。對于報道中有關中國《國家情報法》的質疑,我昨天已經全面介紹了中方的立場,今天就不展開說了,你可以上網查閱。
這里我只想強調一點,中國《國家情報法》第七條確實規定:“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應當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國家情報工作秘密”。但接下來的第八條也明確規定:“國家情報工作應當依法進行,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我不知道那些指責這部法律的人,拿這部法律第七條說事的人,到底有沒有真正仔細閱讀過這部法律的條文?希望他們能夠全面看待、準確理解這部法律,而不是片面解讀、斷章取義。
我還想說,中國其它法律對于保障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包括數據安全和隱私權利,也作了許多規定。這些規定都適用于國家情報工作。我們希望有關方面不要對這些規定選擇性失明或失聰,能夠摘下有色眼鏡,停止有罪推論,客觀公正地看待中國企業正常的商業活動。
還是那句話,我們希望有關國家政府能夠真正恪守公平競爭的市場原則,為中國企業在當地的合法正當經營提供一個公平、公正、非歧視的環境。
責編:趙寬、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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