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自視覺中國)
農歷正月十五元宵節,又稱上元節、元夕或燈節,是中華民族重要的傳統節日之一。正月是農歷的元月,古人稱夜為“宵”,所以稱正月十五為元宵節。正月十五是一年中第一個月圓之夜,也是一元復始、大地回春的夜晚,人們對此加以慶祝,也是慶賀新春的延續。
根據文獻資料與民俗傳說,正月十五在西漢已受到重視。相傳元宵節是漢文帝時為紀念“平呂”而設。漢文帝劉恒把平息“諸呂之亂”的正月十五,定為與民同樂日,京城里家家戶戶張燈結彩,以示慶祝。在漢武帝頒行的太初歷中,正月十五為新年的第一個望日,具有重要的意義。漢武帝正月上辛夜在甘泉宮祭祀“太一”的活動,被后人視作正月十五祭祀天神的先聲。
東漢時期佛教文化的傳入,對于元宵節俗的形成有著重要的推動作用。《西域記》稱印度摩揭陁(tuó)國正月十五日會聚僧眾,“觀佛舍利放光雨花”。漢明帝為了表彰佛法,下令正月十五夜,在宮廷和寺院“燃燈表佛”。此后,元宵放燈的習俗由宮廷流傳到民間。
另一種說法認為,元宵燃燈源自道教的上元節。道教有“三元說”,正月十五日為上元節,七月十五日為中元節,十月十五日為下元節。主管上、中、下三元的分別為天官、地官、水官,天官喜樂,故上元節要燃燈。南宋吳自牧《夢粱錄》中說:“正月十五日元夕節,乃上元天官賜福之辰。”
唐宋時期,元宵燈火愈加興旺,節慶活動也越來越多。猜燈謎、吃湯圓、迎紫姑等民俗出現在詩文記載中。元代大部分假期取消,但民間燈會仍然持續。明代燈節延長至10天,與春節相接,熱鬧非凡。清代節期縮短,但賞燈活動規模很大,除燃燈之外,還增加了舞龍、舞獅、跑旱船、踩高蹺、扭秧歌等“百戲”內容。
及至今日,城市里的元宵節俗主要濃縮為逛燈會和吃元宵。各地舉辦元宵晚會、元宵喜樂會等文化娛樂活動,通過電視、網絡等媒介傳播。出門賞燈游樂或是在家吃元宵看晚會,人們有了更多樣的選擇。元宵節這個傳承了兩千多年的傳統節日,不僅盛行于海峽兩岸,在海外華僑華人的聚居區也歡慶不衰。(鄒雅婷)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19年02月19日 第 07 版)
(原標題:元宵:一年明月打頭圓)
責編:張嘉誠
關注微信公眾號(kjxw001)及微博(中國科技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