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南昌2月14日電 江西省日前出臺方案,在贛江流域開展按流域設置生態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機構試點,改革現行以行政區為主的生態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體制,增強贛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合力。試點范圍涵蓋贛江流域內所有縣、區、市。
試點將著力解決因上下游、左右岸利益不一致所導致的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全局性不足,監管執法能力薄弱,以及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科學性、權威性不夠等問題。
江西將探索建立“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環評、統一監測、統一執法”的贛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機制,設立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協作小組;建立流域生態環境信息共享機制,統一發布流域生態環境狀況信息,并組織實施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考核等。此外,將統籌設立贛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流域生態環境執法檢查,協調解決流域內重大生態環境問題和環境污染糾紛,指導流域內重特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魏本貌)
《 人民日報 》( 2019年02月15日 04 版)
(原標題:按流域設置環境監管和執法機構)
責編:張嘉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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