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小微企業按50%稅額減征8種稅費
上證報訊 據江西日報2月12日消息,記者2月11日從省稅務局獲悉,江西省印發《關于落實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按照中央授權的最大減免幅度實施江西省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政策,充分釋放減稅紅利。
《通知》明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江西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50%的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8種稅費。
按照規定,江西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此優惠政策。《通知》要求,各級財稅部門切實承擔起抓落實的主體責任,確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到位,讓納稅人和繳費人充分享受減稅降費的政策紅利。
責任編輯:賈兆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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