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訊(記者 黃蕾)上海證券報記者今日獨家獲悉,為進一步做好人身保險產品監管工作,防范產品經營風險,監管部門擬對各人身險公司年金保險產品經營情況開展調研。
此次調研內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中國保監會關于普通型人身保險費率政策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印發以來,各人身險公司年金保險(含養老年金保險)產品經營情況,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名稱、保費收入、保險期間、預定利率、負債修正久期、負債成本率以及責任準備金情況等。
二是,各人身險公司對已承保的保險期間為10年及以上的年金保險業務,在資產負債匹配管理方面開展了哪些工作,有哪些具體安排,存在哪些問題和風險。并按10年、30年、終身三個保險期間的業務進行例舉說明。
三是,各人身險公司2019年年金保險產品開發設計和經營管理計劃,以及對年金保險產品規范健康發展的建議。
根據調研要求,此次調研以書面調研為主,各人身險公司應予以高度重視,對照調研內容,認真回顧總結年金保險經營情況,排查風險隱患,并形成書面調研報告。調研報告要保證情況反映翔實、數據報送準確。
責任編輯: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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