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貸”里多套路 常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詐騙
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中證網訊(記者 許曉)近日,多個“套路貸”犯罪團伙被警方抓捕。其中,一起女大學生深陷“套路貸”事件更是引起關注。
據甘肅公安官微公布,6月22日,蘭州市受害人李某某報警稱,2017年3月,其在上大學期間,通過微信在網上貸款平臺向多家“借貸公司”借款19萬余元,并在“分期樂”、“名校貸”等網絡平臺與出借人簽訂“借款合同”,截至2018年6月,借款本息累計滾至69萬余元,目前已償還59萬余元,由于借貸利息高于本金數倍,剩余部分無力償還,最終選擇報警。蘭州市反電詐中心確定該案系針對在校大學生的“套路貸”電信網絡平臺詐騙案件。
中國證券報記者梳理發現,“套路貸”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民間借貸,而是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虛增債務”“簽訂虛假借款協議”“制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虛假訴訟”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財產,或者使用暴力、威脅手段強立債權、強行索債。
北京科宇律師事務所王斌律師表示,套路貸和高息借貸完全不是一碼事。套路貸是我國刑事司法重點打擊的對象,根據情況不同套路貸的相關責任人已經涉嫌構成詐騙罪、合同詐騙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虛假訴訟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對于如何分辨套路貸,王斌建議,第一不要盲目借貸,要量入為出;第二不要向陌生的人和渠道借貸;第三若需借貸要向正規金融機構和平臺借貸;第四若已經借貸,發現有人引導借新還舊就要立刻停止,應直面壓力,將問題告訴家人,受到威脅立刻報警。
此前,上海二中院發布的《2016-2018年“套路貸”審判白皮書》顯示,近年來,“套路貸”出現了從傳統民間借貸向“網絡貸”蔓延的新趨勢,犯罪手段涉及的關聯犯罪不斷擴張,被害群體也從普通民眾向在校大學生發展,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人身權益。
責任編輯:賈振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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