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馬婧妤 ○編輯 浦泓毅
新三板市場交易機制進一步優化。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下稱全國股轉公司)昨日發布的信息,新三板市場修改了做市業務的相關規則,允許做市商與掛牌公司股東就做市庫存股進行回售、轉售約定,新規自3月1日起實施。
全國股轉公司此次修訂的規則為《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做市商做市業務管理規定(試行)》(下稱《做市業務管理規定》),新修訂的規定于1月25日正式發布。
做市商制度是新三板的一項基礎交易制度。做市商制度實施四年以來,在市場流動性提供、股票價格發現等方面作出了很大貢獻。
據了解,此次全國股轉公司允許做市庫存股進行回售、轉售,旨在進一步完善做市商制度,發揮好做市商功能。做市庫存股回售、轉售,能夠降低做市商做市庫存股處置風險,提升做市商做市積極性,進而為市場提供更多的流動性。
在允許做市庫存股回轉售的同時,全國股轉公司此次修改規則還在相關業務范圍、信息披露和合規要求等方面進行了規范。
具體而言,一是明確做市庫存股回售及轉售的對象只能是掛牌公司股東,不能是掛牌公司,以避免相關協議履約加重掛牌公司負擔、影響掛牌公司正常經營,進而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
二是明確要求做市商不得存在對做市后的申報或成交價格、數量、金額進行承諾等可能影響做市報價的情形,嚴防市場操縱。
三是要求做市商及時披露做市庫存股回售、轉售相關信息,便于投資者根據相關信息審慎作出投資決策。
全國股轉公司發布的信息稱,自做市制度實施以來,新三板市場始終堅持并鼓勵做市制度。允許做市庫存股進行回售、轉售,是全國股轉公司持續完善做市商制度的一項重要舉措。
據介紹,下一步,全國股轉公司將持續跟蹤評估做市庫存股回售、轉售的實施情況,并嚴格履行一線監管職責,堅決打擊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交易行為,促進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常福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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