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4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湖南省綜治辦原主任周符波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周符波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檢察機關指控:2008年至2017年,被告人周符波利用擔任邵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常務副市長和湖南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支付、項目規劃、土地審批、人事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509萬余元、港幣25萬;2002年11月至2017年5月,周符波有價值人民幣3755萬余元的家庭財產不能說明來源;2014年底至2016年初,周符波利用擔任湖南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的職務之便,包庇、縱容文烈宏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致使公安機關偵查的相關案件被撤銷或未予立案查處。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周符波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周符波還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周符波的近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100余人旁聽了庭審。
因案情重大復雜,法庭宣布將擇期宣判。
(央視記者 奚丹霓)
責編:趙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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