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麻約 資料圖
1月22日,云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稱,德宏州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余麻約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云南省紀委監委指出,經查,余麻約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里不一,做兩面人;轉移、隱匿違紀違法所得,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職務調整等組織人事方面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并收受財物,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進行錢色、權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機關執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犯罪。
云南省紀委監委指出,余麻約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毫無黨性原則,無視黨的紀律和規矩,是典型的“兩面人”。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恣意妄為,貪圖權色、利益,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2019年1月16日,經云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云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余麻約開除黨籍處分;由云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責編:張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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